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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星力9代总台客服,曙光股份股价异常波动 22日起停牌核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23-03-14 07:33:12

国内资讯 提示: 星力9代总台客服 _无需打开直接搜索微信【—1571_213—】,FHGGDSAWSFAESEW洪秀柱抱怨党主席选举拖太久.

  在上半年A股市场高歌猛进之时,大批上市公司的高管和员工争先恐后将自身利益与公司绑在一起,推行员工持股计划。

  然而,昔日承载员工利益的持股计划,却因腰斩的股价变成吞噬个人财富的“黑洞”。据《金陵晚报》9月20日报道,针对万达信息(28.37,-0.220,-0.77%)(300168,收盘价28.37元)因为破发严重,有员工“赌气不上班”的传闻,万达信息董秘回应称,不存在上述情况,首期计划4亿元均为大股东垫资,不存在员工损失的问题。

  但这轮“破发潮”确实让不少员工损失惨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大批上市公司持股员工遭深套之时,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员工,却一面高举稳定股价的旗帜,一面豪爽买入已经明显打折的自家公司股份。

  万达信息股价较持股成本跌近六成

  2014年6月,随着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除股权激励外,上市公司在员工激励方面又有一个新选择。相比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更灵活,比如,在很多持股计划中就没有设置业绩门槛,上市公司高管及员工的利益就简单直接地与公司股价绑在一起。

  在员工持股计划推出之初,被采用的频率并不算高,但从去年底开始,由于A股行情持续走好,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一方面它可以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捆绑在一起;另一方面又能让员工分享牛市带来的财富盛宴。

  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在“6124点年内必破”、“沪指明年有望冲破万点”的呼声中,A股却迎来一轮大幅下跌。昔日的员工持股计划突然变成了吞噬个人财富的“黑洞”,甚至将公司大股东拖入股价下跌的漩涡。其中,最不幸的,莫过于在今年5月、6月股指高位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高管及员工。

  近日,万达信息就卷入了因股价暴跌而导致员工“赌气不上班”的传闻,虽然公司予以否认,但员工因持股计划被深套再次引发市场关注。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今年4月万达信息公布了总规模为10亿元的员工持股计划,其中4亿元为员工自筹,6亿元为外部资金认购。6月11日万达信息宣布,员工持股计划于6月8日~10日已购买公司股票727.79万股,购买均价为137.26元/股(复权后约为68元/股).

  不幸的是,员工持股计划“建仓”完毕后,市场就出现大跌。万达信息虽然有自家人力挺,但也难以独善其身。截至9月25日,万达信息报收于28.37元,相较于68元的员工持股成本价已跌去近六成。

  值得一提的是,万达信息在7月31日也公布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但9月17日公告透露员工持股计划暂未出手买入。

  实际上,万达信息仅仅是员工持股计划被套的案例之一。

  据东方财富(0.00,0.000,0.00%)Choice金融终端统计,目前已有接近百家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处于被套状态,其中武汉凡谷(11.39,-0.570,-4.77%)(002194,收盘价11.39元)、中来股份(30.51,-2.310,-7.04%)(300393,收盘价30.51元)、汉威电子(39.70,-2.600,-6.15%)(300007,收盘价39.7元)、隆鑫通用(15.30,-1.550,-9.20%)(603766,收盘价15.3元)和鼎龙股份(14.43,-0.670,-4.44%)(300054,收盘价14.43元)等公司被套幅度位居前列。

  多家公司员工逆势扫货

  “上半年看着别家公司推员工持股计划都眼红,现在方案推出了,大家心里反倒没有底了”。一位上市公司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面对行情急转直下和大批员工持股计划被套的现实,员工们也变得忐忑起来。

  记者注意到,奥拓电子(7.11,-0.490,-6.45%)(002587,收盘价7.11元)、三泰控股(19.71,-1.910,-8.83%)(002312,收盘价19.71元)等一批公司甚至直接取消了筹划已久的员工持股计划。

  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期也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宣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建仓的消息。

  9月24日,歌尔声学(21.48,-1.760,-7.57%)(002241,收盘价21.48元)发布公告称,截至9月23日,公司“家园2号”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共计购买公司股票1302.17万股,成交金额约3亿元,成交均价约为23.035元/股,9月25日,福星股份(9.88,0.150,1.54%)(000926,收盘价9.88元)公告称,9月7日至9月23日,福星财富集合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3561.8万股,购买均价为9.3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一举触及举牌线。

  在近期公告完成员工持股计划买入的案例中,规模最大的为新湖中宝(5.19,0.040,0.78%)(600208,收盘价5.19元)。公司称,截至9月16日,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累计成交金额约为5.62亿元,成交均价5.29元/股,购买股票1.06亿股。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初略统计,除了上述公司以外,进入9月份以来,已有奥维通信(12.04,-0.990,-7.60%)(002231,收盘价12.04元)、史丹利(21.16,-0.330,-1.54%)(002588,收盘价21.16元)等逾20家公司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买入情况。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密集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有一个特殊背景,那就是在监管层的倡议之下,不少上市公司在7月顺势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而在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等流程之后,如今很多持股计划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信达证券研究报告显示,仅7月份就有共计169家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8月份有54家。

  “安全垫”观点存争议

  去年6月员工持股计划逐渐兴起,一直都被市场视为选择投资标的重要指标之一。但近期员工持股计划成为股价“安全垫”的观点却随着相关个股的不断出现争议。

  记者咨询了包括券商、私募行业内多位人士,对于员工持股计划,他们无一例外地认为对于股价有积极影响。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目前市场过多关注的“被套幅度”这一指标,他们却有不同看法。

  其中一位券商人士表示,无论对谁投资都是一件风险与收益并存的事情,就算是上市公司员工,也不存在稳赚不赔一说。

  在经历下跌的洗礼之后,近期“建仓”的员工持股计划,其实同样有着很强的关注价值,而杠杆高低、公司基本面状况等都是具体的衡量指标,明确公布的买入价位也提供了很强的参考性。

  记者在梳理近期实施的员工计划后发现,凭借5.62亿元买入额受到广泛关注的新湖中宝,按照1:4的比例设立劣后级份额(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新湖中宝员工全额认购)和优先级份额,而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所持有的2000万股,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优先级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担保并享有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浮动收益(损失).9月25日收盘时5.19元的股价,已经小幅低于员工持股5.29元的成交均价。

  同样在上周宣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史丹利,以21.79元/股均价共计购买了387.13万股,成交金额8434.6万元,按照此前的方案,公司员工的自有资金不超过3334万元,大股东拟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比例不高过2:1的借款支持。再如已经被员工持股计划“举牌”的福星股份,涉及资管产品总额不超过5亿元,并且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这些个股都值得关注。(每日经济新闻)

「重大通知」 导读:星力9代总台客服 无需打开直接搜索微信【—1571_213—】,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落地 改革收官进入倒计时.

  从2002年证监会行政执法告别“查审一体”开始,查审分离制度已走过13个年头,证监会行政处罚委设立迄今也已有将近9年。查审分离制度通过实现证监会内部分工协作、监督制衡,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资本市场稽查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自2006年成立至去年底,共审结案件687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96项、市场禁入决定135项,结案率超过90%。同期,共对2117人没收违法所得和给予罚款,罚没款总额超过20亿元。2008年至2014年,证监会行政调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和线索达241起。

  证监会设立专门、专职、专业化的行政处罚委,是我国整个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首例,施行查审分离制度不仅是国内行政处罚执法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金融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专家认为,查审分离制度无论从定性还是定量指标看,都已显示出了突出的成绩,这一制度对整个金融执法、行政执法具有深远意义,它已经并将继续对资本市场发展、行政执法体制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证监会“查审分离”开制度先河

  作为我国整个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首次“试水”,中国证监会查审分离体制已实施13年。这一将调查与审理部门分开设置、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制度,极大提高了证监会稽查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并通过制度化保障的监督制衡有效规范了证监会的行政执法行为。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992年证监会成立时,并未设立一个单独部门负责证券、期货案件的查处,根据个案情况需要,仅在法律部设专人负责当时市场上某些个案的查处工作。

  2002年4月,证监会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知》,标志着查审分离体制确立,过去行政执法的“查审一体”正式改革为将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办理。2006年随着股改完成,证监会推动以查审分离为核心的证券执法体制进一步改革,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处罚委及办公室,实行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内部审理的专门化、专职化和专业化,这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属于首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实施查审分离从制度上是证监会的“自我革命”,它从结构上解决了稽查部门有可能出现的“一手托两家”的问题,其亮点在于稽查与处罚部门建立起了一个内部制衡机制。

  “从实施效果看,查审分离制度无论从定性指标还是定量指标衡量,都已经显示出了突出成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认为,证监会查审分离制度对国内的金融执法、行政执法都具有深远影响,其具体实践对证券法律制度做出的贡献也非常显著。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委员苑多然概括提出,从实践看,查审分离机制是符合执法办案的客观规律的,对市场、监管部门都有益处。从市场角度出发,有利于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市场氛围,让各类参与主体对制度形成明确预期和信赖;从监管部门角度出发,调查、审理工作非常专业,除去主观因素、道德风险,也还存在精力分配、专业程度的差别,查审分离可以保证精准、有效的查处和认定,遏制违法行为;同时,查审之间形成制约关系,可防止处罚的畸轻畸重,查审分开也相当于增加了一个救济程序,使行政相对人受到更多保护。

  凸显四大制度优势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特别是本世纪以来,不管是普通法系的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地区,还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在金融监管执法体制方面均有重大变革,变革具体内容虽有不同,但其金融执法(处罚)体制也呈现出一些共同特征,包括:强调处罚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独立性、专业性,树立执法权威;处罚程序中引入司法或准司法元素,强化执法公正;普遍存在和解机制,保障执法效率。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证监会行政处罚查审分离体制的核心制度价值,在于将司法元素引入行政执法程序当中,通过调查审理部门的分立,实现政处罚案件内部审理的专职和专业化,在不损害行政效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维护监管执法权威。

  业内专家评价,查审分离体制作为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创新,符合金融监管执法发展的国际趋势和内在规律,并经行政处罚工作实践证明了其制度具有四方面优越性。

  一是审理机构独立化,调查部门不参与案件裁决,可以使处罚执法基于一种客观、中立的立场,执行并解释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使执法判罚排除不必要的干扰,案件处理更加公平合理。

  二是审理程序司法化,在处罚执法过程中引入司法元素,审理机构秉持中立、无偏的立场,在告知、听证诸环节不同程度地参照司法的正当化程序,改变了传统行政简单化的命令服从模式,使得市场主体对证监会监管执法法治化形成明确稳定的预期。

  三是审理人员专业化,审理工作由资历较深、监管经验较为丰富的专业人士承担,保证了审理人员在复杂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判断力,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

  四是审理工作制度化,监督和制约在外部通过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来实现,在审理机构内部通过建立审理制度、签批程序、问责制度、公开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机制来实现,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滥用权力、道德风险或监管者“被俘获”问题,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成熟市场较常采用的行政法官制度在中国司法体制下显得比较突兀,在对接司法、本土适用上有困难,查审分离制度是符合我国实际环境情况下的最好选择。”叶林说。

  制度保障执法效率质量“双升”

  查审分离制度运行多年以来,其制度优势经过实践检验已逐步显现,我国资本市场执法效率和质量呈现持续“双升”。“近年我国资本市场行政处罚所判罚的案件数量、罚没金额、市场禁入及其他处罚的数据以及一些裁决书的质量表明,我国市场行政执法水平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汤欣说,“与发达国家市场比较,我们已经有了对话的底气。”

  统计显示,实施查审分离制度后,我国市场行政处罚结案数量和结案速度显著增长,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处罚委自2006年10月成立至去年底,共审结案件687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96项、市场禁入决定135项,近几年结案率均维持在90%以上。同期,证监会共对2117人没收违法所得和给予罚款,罚没款总额超过20亿元。与美、英、法、德等国证券市场及我国香港市场相比,我国证监会行政程序结案数量和结案速度都维持在较高水平。

  在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两种最为常见的财产罚之外,我国证监会往往还经常使用多种处罚手段的组合进行处罚,近8年间,共对1535名个人给予警告,对328人采取了市场禁入措施,其中91人被实施了终身市场禁入。

  执法效率提升的同时,查审分离制度也通过制衡机制保证了执法质量的上升。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据来看,我国市场涉及行政处罚的复议率从2006年的15.6%下降为2013年的6.98%,当事人复议率从2006年的11.7%下降为2013年的6.7%。2015年上半年,证监会因行政处罚被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有16件行政诉讼一审胜诉,有18件行政诉讼二审胜诉。

  专家分析,在近年实践中,证监会查审分离体制还体现出了两个突出成效: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对严打证券期货犯罪行为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至2014年,证监会行政调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和线索241起。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与保护投资者权益并重,在执法实践中,探索了“万福生科”、“海联讯”等案件违法主体先行赔付投资者的做法,《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的实施,也开启了我国证券违法行为处理的多元化解决路径。(马婧妤)

  原标题:查审分离13年证监会执法效率质量持续“双升”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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