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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禁带外食
电影院禁带外来食品几乎是院线行规。但消协相关人士近日却表示,此举当属霸王条款,观众分分钟可以投诉。同为影迷,对于外来食品到底孰是孰非,各有说法。
禁外带食品是霸王条款
公共空间应遵守文明秩序
我一直对电影院不能带外来食品十分不解。我就曾经手拿一杯咖啡走进电影院却被告知只能存放在前台,看完再取,那叫一个郁闷啊。
原以为电影院如此做法是因为外来食物会对观众的观影造成滋扰,一方面食物有气味,影响他人;另一方面食品垃圾对影厅卫生状况造成压力。
然而,事实并非这样。几乎所有的影厅都有自营小卖部,里面各式各样汽水、爆米花甚至熟食如鱼蛋、香肠等不一而足。这些同样有气味、同样会制造垃圾的食品在影厅里销售,并且以高于市场价卖给观众,难免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在。有统计,仅仅是爆米花一项,就占了院线总收入的近10%。很显然,影院“禁止外带食品”是出于商业考虑。为了保护其小卖部的收入,观众渴了饿了都只能在电影院卖品区解决。于是观众不得不忍受电影院不合理的销售价格。这样的经营方式说不是“霸王条款”谁又能信?
观众买了票,电影院摆起“要不别看,要不就在我这买吃的”的姿态早已让人难以接受,消协这次的释疑甚至来得有点晚。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打破这种莫名其妙的规定,还观众一个公平的消费环境。(雅婉)
公共空间应遵守文明秩序
很多人在电影院里吃东西,爆米花、汽水算是“常态”,我还遇到过在电影院吃牛杂、鸡腿饭、泡椒凤爪、鸭脖、嗑瓜子的“吃货”。当时我就想站起来让这些人“闭嘴”。
电影院作为一个浅则是娱乐大众,深则是艺术欣赏的场所,安静、整洁是第一要义。可是一些观众大口大口啃鸡腿,油花四绽;瓜子爱好者们,一手一把瓜子,边嗑边丢地上……吵闹如菜市场,严重影响了那些真心想静下心来欣赏电影的观众们。同样是买了票进场看电影的,为何有人把影院当餐厅,有人却被剥削清静看电影的权利。
尤其是在电影闭幕,灯光亮起的那刻,满地的瓜子壳、薯片包装袋、可乐罐,人群散去,只剩下保洁工人逐一地扫走垃圾时,真为某些人的素质而气愤。其实不仅仅是电影院,不准外带食物也是各大音乐厅的行规,一来为了保洁,二来为了维持观赏秩序。针对这两点,我绝对支持电影院不能携外带食物进入内,甚至电影院自营的小卖部也应该以身作则全面取消,还观众一个欣赏艺术的环境,公共空间应该遵守文明秩序。(王睿)
@蘑菇头:电影院作为一个企业,有自己的商业考虑无可厚非,买票进场就意味你愿意接受这套规则。但是企业不妨可以考虑外带食物要加收服务费的原则,这样既能保证自营小卖部的销售量,又能给市民多一个选择。
@丢丢:如果想自由自在地吃、自由自在地看,不用来电影院,请在家看电视。
原标题:影院禁带外食霸王条款还是合理行规?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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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造愉快的购物环境很重要
“十一”黄金周已然过去,带给出游旅客的种种愉快或无奈积满心头,相关的统计数据也正铺天盖地而来。令人有点意外的是,几大热门出境游目的地中,日本“爆红”而中国香港“遇冷”,两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盖因不同的购物环境所造成。
据当地旅游行业协会数据,在黄金周中,约有40万名中国大陆游客前往日本旅游,在日本的消费高达1000亿日元(约合52.6亿元人民币),日本的各大商场都出现了空前爆棚,有的商品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使得不少日本的商店甚至对中国大陆游客实行“限购”。
一个专门针对中国大陆游客疯狂扫货的新词“爆买”,也由此出现在日本媒体的报道中。
而在中国香港,则是另一种景象:中国大陆游客增幅不多,购物者寥寥,商业街及商场可以用“水静鹅飞”来形容。
中国香港在大陆游客的心目中,本来享有“购物天堂”的美誉,为何在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中“遇冷”,被日本所取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是,对待中国大陆游客的态度出现了“好”“坏”之分。日本为了吸引中国大陆游客,近年来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设施、放宽签证条件、降低收入门槛,保持贴心服务,今年更在商店中用中文标示“欢庆国庆”等标语来营造良好气氛,拉近与中国大陆游客的距离,使人在愉悦中大掏腰包。相反,中国香港去年以来却有少数人以“反水货客”为名,对大陆游客购物横加阻挠,甚至出现暴力驱客赶客现象,在大陆游客心中留下不良印象,购物环境不佳,游客自然就不会来了。
反观中国大陆,各旅游景区的情况也是有喜有忧。由于人口众多,出游人数巨大,各大景区依然人满为患,门票收入惊人(仅山东省就达350多亿元),似乎毫无客源之忧,因此导致“店大欺客”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国家旅游局就通报了5A级景区核查情况,因存在价格欺诈等问题,山海关景区5A级资质被取消,丽江古城、明十三陵等6家5A级景区被严重警告,全国通报并限期整改。而“青岛大虾”事件亦在游客中造成恶劣影响。这些现象如不改变,势必会对日后客源形成冲击。试想一下,旅游购物本是愉快之事,结果得到的却是一肚子气,还能寄望有回头客吗?
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