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一则有关IPO重启的传闻在微信朋友群中快速扩散,A股受此影响盘中一度跳水,沪指也随之失守3100点。在证券法律师看来,IPO重启的造谣者恐将面临多项处罚,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话,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今天上午我们刚接到协会通知,新股重启发行正在准备……”上周五在微信群中广为流传的这则IPO重启传闻据称出自某机构人士,由于传言中具体涉及到新股承销办法的一些修改内容,因而大部分投资者很难辨识真实度。受此影响,A股出现跳水走势。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人士出面辟谣,并表示经初步调查显示,该谣言主要经微信朋友群转发扩散,源头正在调查中。
在经济学家宋清辉看来,造谣者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出货获利,但是不管是否获利,谣言危害市场稳定都应该受到严惩。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如果以编造、传播谣言的形式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话,造谣者就可能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的规定。因此,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证券法》第206条和第207条规定做出相关处罚。其中,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话,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如果是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做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话,则会被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造谣者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按照《刑法》第181条规定,构成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情节特别恶劣的证券从业人员,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智斌称。而就在前不久,《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因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马元月)
原标题: IPO重启造谣者最高面临刑事处罚
稿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马元月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幸运大神眷顾,错失5000万(新台币,下同)头奖不打紧,10年后,再中1.9亿大乐透头奖!
台湾云林一名幸运者多年前因过期限才兑奖,痛失乐透彩头奖高额彩金,不料今年6月又中了端午加码的大乐透头奖。有趣的是,中奖人浑然不知,直到8月间周末放假太无聊,将彩券翻出兑奖,才发现已晋升为亿万富翁,整个过程拖了62天,刷新大乐透拖最久领奖纪录。
今年6月16日开出的大乐透,头奖1.9亿元、一人独得,奖落云林县斗六市“福茂彩券行”。台彩总经理黄志宜透露,这名幸运儿曾在北富银时代中过5000多万乐透彩头奖,因太晚兑奖,痛失高额奖金。
统计专家指出,以大乐透、乐透彩中头奖机率换算,这位彩迷分别中过大乐透、乐透彩2大计算机彩券头奖的机率很小,绝对称得上“超级幸运儿”。
这名被老天爷万中选一的幸运儿回忆起10年前,发现错失5000万元头奖时,当下只能捶心肝,但他告诉黄志宜,或许是命中注定,这笔彩金就当做过往云烟,心情很快就调适过来,当天就回去上班。直到今年6月,他花了300元买了大乐透,第1注电选号码就让财神爷再度来敲门。
黄志宜描述,中奖人年约40至50岁,是云林人,在民营企业上班多年,育有2个女儿,由于想到就买,不会与固定的彩券行往来,先前最高领过4万元大乐透彩金。
中奖人有固定小额捐款的习惯,有几次捐款期限到了,他因手头紧,甚至有用信用卡预借现金捐款的纪录,中奖人分享中奖最大原因是:“做好事、有福报,有买就会有机会。”获知中奖后,他不仅答应捐出1400万元回馈社会,也包了66万元给彩券行老板。
福茂彩券行位于斗六市福懋公司对面,台彩指头彩得主“身材中等,浓眉高鼻、肤色黝黑”,但福茂彩券行女店员说,来买彩券的都长得差不多,想不起来是谁,而且得主迄今没有联络,如有要包红包给他们,也会拿来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