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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在中国市场战略的不统一再一次体现在新车定价上。日前,三菱公布了进口新款欧蓝德的预售价格,20万-29万元的价格区间比现款车型有了大幅度降低,最高降幅超过5万元。但北京商报记者比较后发现,新款欧蓝德与国产广汽三菱帕杰罗劲畅在价格上几乎重合。业内人士表示,这是进口三菱与广汽三菱战略不统一造成的问题,这种问题此前在其他方面早已有所显现,也使得三菱在中国市场业绩持续低迷。
新款欧蓝德预售价降低
有消息称,新款欧蓝德将于8月24日上市,此次共推出4款车型。同时,三菱官方公布的欧蓝德预售价格区间在20万-29万元之间。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新款欧蓝德要比正在销售的2014款欧蓝德的价格下调了数万元,部分车型的下调幅度甚至超过了5万元。
事实上,为了清理库存,三菱早在8月初就在官网下调了2014款欧蓝德5款车型的价格,下降幅度在2.5万-5.5万元之间。4S店销售人员表示,降价是为了清仓,给新款欧蓝德让路。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车型新旧交替阶段,为了清理库存,车企一般通过经销商进行降价,但此次三菱进行官方降价则很少见。“企业对车辆进行官方降价后,会影响新车的定价。”
对于此次下调2014款欧蓝德售价,三菱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官降是顺应市场变化的调整。而对于新款欧蓝德,上述负责人称,新款的商品性大幅提升,市场反响良好。对老款车型的官降,也是为新款欧蓝德的售价做预热。新款欧蓝德在大幅提升产品性能品质的同时,也会顺应市场需求在价格上给消费者一个惊喜。
战略不统一引价格重合
虽然新款欧蓝德的预售价大幅降低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但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新款欧蓝德的定价区间与广汽三菱帕杰罗劲畅几乎重合,这无疑将影响该国产车型的销量。在广汽三菱官网上,北京商报记者看到帕杰罗劲畅共有4款车型,官方价格区间在20.8万-30.8万元,与欧蓝德官方预售价格几乎一样。
采访中有广汽三菱经销商表示,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消费者肯定首选进口车型,这肯定将影响国产帕杰罗劲畅的销量。“帕杰罗劲畅的销售情况本来就不好,新款欧蓝德上市后,帕杰罗劲畅就没办法卖了。”
另一位广汽三菱经销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由于帕杰罗劲畅销量非常不好,4S店只有在消费者下订单后才从车企进车。“这款车不好卖,我们也不敢留库存车,万一卖不出去,损失全由我们自己承担。”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款欧蓝德的预售价格与帕杰罗劲畅的官方定价重合,反映出三菱进口与广汽三菱在发展战略上的不统一,这是长期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三菱在中国市场的战略混乱还体现在对经销商网络的管理上。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京城市场的多家三菱4S店已经开始共网销售进口三菱、广汽三菱和东南三菱车型。对于这种现象,虽然车企对外表示不允许私自三网合并,但也没有拿出处罚措施。
汽车业内专家贾新光表示,经销商“私自”实现三网合并会导致品牌的混乱,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不利,三菱没有从根本上找到销售业绩差的原因,也因此在发展战略上与广汽三菱出现分歧。
在华发展深陷困境
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三菱累计销量为3.6万辆。但相比其他日系品牌,三菱的总销量根本拿不出手。今年上半年,丰田在华累计销量为46.59万辆,日产62.04万辆,本田35.34万辆,就连近几年发展不太好的马自达的销量也达到了9.89万辆。
翻开三菱在中国的发展史不难发现,作为最早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汽车企业,三菱在中国的发展一直不顺。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在华多次合资、合作失意,致使三菱品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三菱与广汽三菱的战略发展不统一,车型偏少也制约了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此次新款欧蓝定价与广汽三菱帕杰罗劲畅价位重合,将进一步影响三菱在华的销售状况。
“三菱应该将自己的发展重心放在与广汽合作的广汽三菱上,而不是自身的进口车型,否则三菱在中国市场会陷入更大的困境。”汽车专家张志勇坦言。(记者钱瑜实习记者孙昊天/文CFP/图)
原标题:三菱中国市场战略进退两难在华发展深陷困境
稿源:新华网
作者:孙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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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保费收入大增
今年前8月,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占比出现了小幅缩水。
昨日,保监会发布的《2015年1-8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显示,保险业的银行存款25000.73亿元,占比24.53%;持有债券35853.08亿元,占比35.18%;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3317.45亿元,占比13.07%;其他投资27736.61亿元,占比27.22%。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保险保费仍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态势。
具体来看,原保险保费收入17046.66亿元,同比增长19.54%。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546.23亿元,同比增长11.36%;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1500.35亿元,同比增长23.93%。
值得关注的是健康险业务,受惠国家政策支持,原保险保费收入1599.86亿元,同比增长43.78%。
今年以来,保险业资产规模明显扩大,整体实力也进一步增强。截至2015年8月末,保险业总资产11.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全行业净资产1.4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61%。
不仅如此,保险业业务结构也明显改善。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人身险公司普通寿险业务同比增长55.87%,占人身险公司全部业务的51.2%,结构占比超过分红险3个百分点;财产险方面,农险、责任险、保证保险等政策支持型险种增速加快,占财产险业务的比重有所上升。
在利润方面,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公开披露,今年前8个月,行业预计利润总额2391亿元(374亿美元),同比增长117.6%,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保险资金运用实现收益5586亿元(87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3%,投资收益超过去年全年227亿元(36亿美元)。也就是说,保险业前8个月预计利润2391亿元,已逾去年全年利润总额。
对了防范风险,稳定投资收益,保险行业已经进入战略大布局机遇期。
走出去,已不再是大公司独享的盛宴,许多中小保险公司正积极寻找合适项目。目前,我国保险企业通过海外上市、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形式开展的国际化尝试,有12家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了30家营业机构,有7家保险机构在海外上市。
另类投资成为崛起最快的保险行业领域。截至2015年8月底,债权、股权、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各类保险资管产品累计注册规模1.2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注册规模10100亿元,突破万亿大关。债权投资计划占注册资产管理产品的84.3%,平均投资期限7年,平均年收益率为6.77%。
中国保险资管协会副秘书长陈国力认为,以市场化理念推进保险资管产品注册制改革,使得保险资管正站在行业起飞的风口上,未来发展速度和规模可能会超出大多数人的想象。(记者卢晓平)
原标题:前八月险资基金股票投资小幅缩水
稿源:新华网
作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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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记者臧允浩)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就《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等四条监管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稿强调: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区域性股权市场(OTC)不得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外的企业提供服务”。换言之,目前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普遍存在的“跨区挂牌”现象将受到极大限制。
ChinaScope数库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跨区域挂牌的企业达到1456家,主要分布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851家)、天津股权交易所(436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151家)、重庆股份转让中心(17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1家)等区域性性股权交易市场。
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对区域OTC的定位是正确的,其全国跑马圈地时代将终结,不过在国家扶持新三板的大环境下,这一政策可能会让本就不活跃的区域OTC临进一步冲击。该人士建言:要解决这一“厚此薄彼”的难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场外市场的转板机制,实现区域与全国市场的良性互动,以鼓励更多企业在门槛较低的区域市场先行挂牌,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相应的,区域OTC也要改变一心留住企业的保守思维,积极培育企业向更高级市场流动。
遍地开花的场外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逐步形成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其中场内市场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场外交易市场有两个层次,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和以天津股权交易所和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为代表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又称“四版”)。
近几年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在上马建设股权交易中心,其中较为有影响力的包括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等。
在地方场外交易市场方面,成立最早的天津股权交易所,其规模在区域性市场中名列前茅,截至今年7月1日,该交易中心总市值达到561.07亿元,融资总额271.98亿元。
同样“老牌”的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绩也不俗。今年5月,重庆OTC相关负责人对外介绍,在中心“成长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35家。
与此同时,面向全国中小企业的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更是如火如荼。截至7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已达2645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牌始于2013年1月16日。作为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与区域性场外市场存在本质区别。对此,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指出,2011年国务院出台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的37号和38号文件,对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限制了五条红线不能碰,所以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的市场、非公开的市场,而新三板是公开的全国市场,这是两者定位上最大的区别。
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之间存在很多区别。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年38号文)的有关要求,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应严格执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的有关规定,即“非公众、非标准、非连续”以及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要求,其市场服务范围也具有地区限制。
同时,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与交易所主板之间,尚未开通转板IPO的绿色通道,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如果要上市,必须先完成股交中心退市,才能递交主板IPO申请。
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是覆盖全国的证券交易场所,其挂牌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众公司,其交易方式和股东人数不受上述限制,而且基于公众公司的法律基础,挂牌公司只要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即可向交易所申请转板。
企业遭遇转板瓶颈
无论是全国股权交易中心还是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巨大的场外市场都给他们留下了生长的空间。有分析指出:“新三板的定位是解决高新科技园区内企业上市问题,而国内中小企业数量超过5000万家,市场蛋糕巨大,谁都想分一杯羹,这自然为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留下了生存空间”。
一位券商人士则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很多体量小,盈利不是很好的中小企业直接挂牌新三板有难度,所以会先申请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符合条件了再转板到新三板。各地股交中心对于转板的态度也都比较开放”。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到: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中国经济网记者调查多家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发现,北京、深圳、山东等地的股权交易中,都已在“地方转全国”上有所成绩。
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则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摘牌很简单,流程大体可分为三步,首先是企业在网站直接申请,然后网申通过后企业提交相关资料,最后就是中心给企业颁发摘牌通知书”。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中心设有投行部,业务之一就是上市筹划。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接受新三板辅导,以便转板到新三板。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随着新三板全国扩容进程的推进,这里已经成为国内企业筹备登陆‘新三板’的重要前站”。
无独有偶,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也已诞生不少转板企业。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5月,该中心已有1家企业通过并购实现主板上市,3家企业进入主板IPO申报,14家企业进入新三板。
除了重庆、深圳外,一些成立较晚的股权交易中心也已经在“转板”路上迈出步伐。近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公司为挂牌企业提供路演辅导,帮助他们去新三板甚至创新板”。
报道显示,6月25日,由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打造的“科技四板”系列活动之“北京四板展示挂牌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集体托管仪式”举行。据悉,北京四板市场将与深交所共同举办常态化的路演活动。“优秀企业可获得转板对接机会,即可通过北京四板批量转板‘新三板’,或被纳入中关村企业上市孵育基地,直接登陆创业板”。
今年2月12日,据证券日报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第二批5家企业将集中转板至新三板,至此,包括自行转板企业和第一批集中转板企业在内,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已经向新三板输送17家企业。
不过,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虽然多数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对待企业转板的态度较为开放,但也有股权交易中心对“转板”较为保守。
日前,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上海股交中心的一家挂牌企业处了解到:“近来,公司因想转到新三板便提出退市申请,但至今仍无下文”。该公司负责人称:“据我了解,要去新三板挂牌,必须先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摘牌。然而,对于我们的摘牌申请,交易中心并不明确表态,只是暗示这事情短期内不可能”。
此外,一家想从上海股交中心转板到北京股交中心的企业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去年中旬公司便申请摘牌,但交易中心却不置可否。“我们之所以想摘牌,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挂牌以来并未获得融资。另一方面,北京股交中心成立,作为一家北京企业,我们希望能回到本地”。
北京一家券商人士也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经常有上海股交中心的企业向我咨询企业转板新三板的问题,我告诉他们需要先在原平台摘牌才能申请,不过对方却透露股交中心消极应对的情况”。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上海股交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尚无成功转板案例。不过,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和我们交易中心成立时间较短有关系,交易中心并没有限制企业”。该负责人表示:“企业转板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便可,分别是企业必须是在境内、外有关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中心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挂牌的情形”。
不过,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上海股交中心官网下载到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业务管理办法》显示,企业摘牌条件除了以上三种外,还有“所有股东、债权人同意”这一项。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一方面上股交一直想把自己做成全国市场,并不满足于其市场的区域性定位,不愿企业流失。另一方面,企业要转板,也就意味着既得利益受损”。
不过,该人士也强调:“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还是转板机制不明晰,企业转板的自主性易受到平台的限制。”
转板机制亟待破局?
“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和全国股权交易中心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上述人士表示:地方想留住企业,企业又想网全国市场跑,这就造成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股权交易中心的竞争关系”。
实际上,随着早前新三板全国性扩容的启动和监管部门的权威背书,新三板已对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
2013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的三个配套指引,这意味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开始向证监会报备。这意味着进场的人多了,钱也自然多了,市场规模和流动性将陡然上升。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发现。截至7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已达2645家,这是任何一家区域股权中心望尘莫及的。
“过去只有沪深交易所的公众公司股东才能突破200人,如今新三板突破这个限制,去新三板挂牌就相当于上市了。”早在2013年,上海张江一家电子设备制造企业高管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就表示。
在这一局势下,全国与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之间的博弈已经展开。而目前各个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工作重心已不局限于当地企业资源,他们早已将触手伸向其他地区。
中国经济网记者登录天津股权交易所发现,在挂牌企业中,除了天津当地企业,也不乏河北、山东、福建、江苏等地的企业。其他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情况也大体类似。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逐步施行,区域OTC跨区域的跑马圈地将面临重重限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即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
根据这一定位,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外的企业提供服务,但是,运营机构所在地和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已就此类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签订协议、明确分工的除外;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区域外企业提供服务的,运营机构应当事先将两地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对于这一规定的出台原因,证监会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文指出,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的中小微企业,则是因为市场的覆盖范围应当与监管的覆盖范围相匹配。在“地方批、地方管”的监管体制下,当跨区域挂牌企业发生风险时,容易出现风险处置责任不清晰、投资者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征求意见稿》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定位是正确的,不过这可能会给本就不活跃的区域股权市场遭受进一步冲击。
上述专家指出,区域股权市场交投不活跃,表面原因是挂牌制度、交易制度和融资制度等方面的限制,深层原因是政府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规定。比如,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存在诸如股东人数不能突破200人,不能拆细、连续交易,不能采取做市商制度等,这些规定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同时也影响了市场股权交易活跃度和股权融资功能的发挥。”
而在另一方面,场外市场转板通的不明晰,也让区域股权中心缺乏足够的活力。去年两会期间,安徽籍全国政协委员王鹤龄曾表示,“国务院曾提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要与‘新三板’建立‘转板机制’,但是至今尚未建立。两个市场目前仍处于相对隔离的状态,市场的补助联动效应尚未形成。”王鹤龄说,这些制约因素已成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的障碍“。
上海市金融办公室副主任徐权曾表示,转板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互相转板的“升降转”,一种是场外市场之间的“平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打通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及场外市场间的联系。
在申银万国看来,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优势互补、层次递进的关系。“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转板机制的构建一方面能够实现不同板块之间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能够,。随着近两年加快培育,新三板和四板市场在政策松绑和制度完善过程中扩容明显,作为连接场内与场外市场的股转系统,应成为引入转板机制的突破口”。
一位券商人士表示,在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除了融资和交易外,更长远的目标就是转板。但目前场外市场交易并不十分活跃、融资不够理想,挂牌一定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展示平台”。而企业挂牌本身需要付出成本,由于缺乏转板制度,一些优质企业可能直接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这对场外市场无疑是一种损失。在此情况下,场外市场的吸引力将受到影响。
某股权交易中心人士则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很有必要建立一个转板机制。“目前没有明晰的转板机制,企业和券商缺乏一定的信任,很容易被‘忽悠’,企业害怕券商乱收费,券商也怕企业伪造经营数据。如果能建立一个转板的通道,这一切就顺畅的多,也能一定程度提高区域市场的流动性”。
原标题:区域OTC圈地时代将终结场外转板机制待破局?
稿源:新华网
作者:臧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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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后,很多人才注意到,这个位于天津港物流区域的危险品仓库居然距离最近的居民小区只有700米,并不符合国家规定。与此同时,瑞海公司的有关信息及控制人一直扑朔迷离。
据多家媒体报道,瑞海公司的持股45%的股东舒铮为代持,公司的隐形控制人之一是一位名叫董社轩的男子,系已去世的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之子。这个名字并未出现在该公司股东名单里。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滨海新区业余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瑞海物流”足球队的队长,就叫“董社轩”。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董社轩今年33岁,住在天津开发区“天元居”小区。
今天,中国青年报记者实地探访该小区。据物业工作人员及多位邻居介绍,董社轩居住的这套110平方米的公寓,仍在董培军名下,而这位董培军即为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
有小区邻居回忆,董培军2014年去世,遗体覆盖党旗从小区内抬出,现场有警察维持秩序。
小区物业公司的收费台账也显示,房主姓名仍为董培军。
多位邻居证实,董社轩及其妻子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不过邻居对这对夫妇所知有限,只知道他们年纪30岁出头,有两个小孩。
天津开发区政务网站信息显示,董社轩还是“天津瑞轩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及“天津开发区港轩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该信息显示,“天津瑞轩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开发区黄海路249号中信物流科技园3号单体2层A97室,成立于2011年9月30日,注册号为“120116000071138”。经营范围包括船舶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消防器材、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及多式联运代理服务等。
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同一注册号、同一地址、同一设立时间的企业,目前名为天津中旺佰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为“王松”。
中信物流科技园3号单体2层大门紧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园区向企业出租办公用房及仓库,园区内开设了不少业务繁忙的企业。但3号单体2层已经很久没见到人。这名工作人员对园区内几乎所有企业都很熟悉,但从没听说过这两家企业,或者“王松”、“董社轩”的名字。
“天津开发区港轩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06万元,股东为董社轩及其妻子。
目前,董社轩本人的电话号码,以及小区物业登记的电话号码,均已无法拨通。有邻居表示,前段时间还“总见到他”。(记者刘星张国)
原标题: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之子或系瑞海公司股东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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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证监会行政执法告别“查审一体”开始,查审分离制度已走过13个年头,证监会行政处罚委设立迄今也已有将近9年。查审分离制度通过实现证监会内部分工协作、监督制衡,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资本市场稽查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自2006年成立至去年底,共审结案件687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96项、市场禁入决定135项,结案率超过90%。同期,共对2117人没收违法所得和给予罚款,罚没款总额超过20亿元。2008年至2014年,证监会行政调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和线索达241起。
证监会设立专门、专职、专业化的行政处罚委,是我国整个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首例,施行查审分离制度不仅是国内行政处罚执法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金融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专家认为,查审分离制度无论从定性还是定量指标看,都已显示出了突出的成绩,这一制度对整个金融执法、行政执法具有深远意义,它已经并将继续对资本市场发展、行政执法体制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证监会“查审分离”开制度先河
作为我国整个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首次“试水”,中国证监会查审分离体制已实施13年。这一将调查与审理部门分开设置、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制度,极大提高了证监会稽查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并通过制度化保障的监督制衡有效规范了证监会的行政执法行为。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992年证监会成立时,并未设立一个单独部门负责证券、期货案件的查处,根据个案情况需要,仅在法律部设专人负责当时市场上某些个案的查处工作。
2002年4月,证监会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知》,标志着查审分离体制确立,过去行政执法的“查审一体”正式改革为将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办理。2006年随着股改完成,证监会推动以查审分离为核心的证券执法体制进一步改革,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处罚委及办公室,实行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内部审理的专门化、专职化和专业化,这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属于首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实施查审分离从制度上是证监会的“自我革命”,它从结构上解决了稽查部门有可能出现的“一手托两家”的问题,其亮点在于稽查与处罚部门建立起了一个内部制衡机制。
“从实施效果看,查审分离制度无论从定性指标还是定量指标衡量,都已经显示出了突出成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认为,证监会查审分离制度对国内的金融执法、行政执法都具有深远影响,其具体实践对证券法律制度做出的贡献也非常显著。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委员苑多然概括提出,从实践看,查审分离机制是符合执法办案的客观规律的,对市场、监管部门都有益处。从市场角度出发,有利于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市场氛围,让各类参与主体对制度形成明确预期和信赖;从监管部门角度出发,调查、审理工作非常专业,除去主观因素、道德风险,也还存在精力分配、专业程度的差别,查审分离可以保证精准、有效的查处和认定,遏制违法行为;同时,查审之间形成制约关系,可防止处罚的畸轻畸重,查审分开也相当于增加了一个救济程序,使行政相对人受到更多保护。
凸显四大制度优势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特别是本世纪以来,不管是普通法系的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地区,还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在金融监管执法体制方面均有重大变革,变革具体内容虽有不同,但其金融执法(处罚)体制也呈现出一些共同特征,包括:强调处罚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独立性、专业性,树立执法权威;处罚程序中引入司法或准司法元素,强化执法公正;普遍存在和解机制,保障执法效率。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证监会行政处罚查审分离体制的核心制度价值,在于将司法元素引入行政执法程序当中,通过调查审理部门的分立,实现政处罚案件内部审理的专职和专业化,在不损害行政效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维护监管执法权威。
业内专家评价,查审分离体制作为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创新,符合金融监管执法发展的国际趋势和内在规律,并经行政处罚工作实践证明了其制度具有四方面优越性。
一是审理机构独立化,调查部门不参与案件裁决,可以使处罚执法基于一种客观、中立的立场,执行并解释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使执法判罚排除不必要的干扰,案件处理更加公平合理。
二是审理程序司法化,在处罚执法过程中引入司法元素,审理机构秉持中立、无偏的立场,在告知、听证诸环节不同程度地参照司法的正当化程序,改变了传统行政简单化的命令服从模式,使得市场主体对证监会监管执法法治化形成明确稳定的预期。
三是审理人员专业化,审理工作由资历较深、监管经验较为丰富的专业人士承担,保证了审理人员在复杂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判断力,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
四是审理工作制度化,监督和制约在外部通过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来实现,在审理机构内部通过建立审理制度、签批程序、问责制度、公开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机制来实现,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滥用权力、道德风险或监管者“被俘获”问题,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成熟市场较常采用的行政法官制度在中国司法体制下显得比较突兀,在对接司法、本土适用上有困难,查审分离制度是符合我国实际环境情况下的最好选择。”叶林说。
制度保障执法效率质量“双升”
查审分离制度运行多年以来,其制度优势经过实践检验已逐步显现,我国资本市场执法效率和质量呈现持续“双升”。“近年我国资本市场行政处罚所判罚的案件数量、罚没金额、市场禁入及其他处罚的数据以及一些裁决书的质量表明,我国市场行政执法水平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汤欣说,“与发达国家市场比较,我们已经有了对话的底气。”
统计显示,实施查审分离制度后,我国市场行政处罚结案数量和结案速度显著增长,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处罚委自2006年10月成立至去年底,共审结案件687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96项、市场禁入决定135项,近几年结案率均维持在90%以上。同期,证监会共对2117人没收违法所得和给予罚款,罚没款总额超过20亿元。与美、英、法、德等国证券市场及我国香港市场相比,我国证监会行政程序结案数量和结案速度都维持在较高水平。
在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两种最为常见的财产罚之外,我国证监会往往还经常使用多种处罚手段的组合进行处罚,近8年间,共对1535名个人给予警告,对328人采取了市场禁入措施,其中91人被实施了终身市场禁入。
执法效率提升的同时,查审分离制度也通过制衡机制保证了执法质量的上升。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据来看,我国市场涉及行政处罚的复议率从2006年的15.6%下降为2013年的6.98%,当事人复议率从2006年的11.7%下降为2013年的6.7%。2015年上半年,证监会因行政处罚被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有16件行政诉讼一审胜诉,有18件行政诉讼二审胜诉。
专家分析,在近年实践中,证监会查审分离体制还体现出了两个突出成效: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对严打证券期货犯罪行为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至2014年,证监会行政调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和线索241起。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与保护投资者权益并重,在执法实践中,探索了“万福生科”、“海联讯”等案件违法主体先行赔付投资者的做法,《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的实施,也开启了我国证券违法行为处理的多元化解决路径。(马婧妤)
原标题:查审分离13年证监会执法效率质量持续“双升”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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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且末首届玉石雕刻大赛激烈角逐(图)
图为新疆且末首届玉石雕刻大赛玉石作品展示。 耿丹丹 摄
图为游客观看新疆且末首届玉石雕刻大赛获奖玉雕作品。 耿丹丹 摄
中新网且末10月14日电 (王小军 耿丹丹 陈雪茹)10月14日,新疆且末县借第八届玉石文化旅游节,举办了精品玉雕展及首届“玉都杯”玉石雕刻大赛,来自当地的玉雕技师们在玉石文化旅游节上一较高下。
栩栩如生的弥勒佛、晶莹通透的葡萄、通体流畅的玉瓶……一块块形态各异的“石头”在玉雕刻大师的手上变成价值连城的玉雕精品。最终大赛从参评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创意工艺奖1名,玉雕工艺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据悉,且末开采和阗玉历史悠久,境内玉石资源蕴藏丰富,所产之玉品种齐全,其质地温润、细腻、光泽柔和,为玉中佳品,是供应全国白玉、青白玉的生产基地,尤以糖包玉、青玉著称。目前,且末当地产出的玉石原料和玉雕产品大多销往海内外。且末县第八届玉石文化旅游节精品玉雕展将邀请本地、疆内外知名玉石、玉雕生产加工企业及经销商进行参展。
且末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晓华介绍,此次比赛时为了弘扬且末玉石产业文化,推动技艺交流,提升创作、创新水平,给县内的玉石雕刻行业提供一个展示作品、发现人才、行业交流、宣传推介、引导收藏、促进消费的有效途径和平台。
据了解,近年来,且末把玉文化与旅游产业充分结合,投资1.7亿元新建的且末玉石交易中心,对做大做强玉石产业链,打造独具特色的玉文化品牌,起到了强大的助推作用。如今,且末县每年玉石开采量都在400吨以上,现有大小玉器加工生产销售商户300余家,专业从事玉器加工、开采、经营活动的群体达到6000余人,年交易额达3亿元以上。(完)...